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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编辑:澄海商会 来源:澄海商会 发布日期:2015-05-15
  粤办函〔2015〕20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

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

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建”)工作部署和《2014年度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方案》要求,省“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省有关单位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两建”工作进行了考核。经综合评定,21个地级以上市考核全部合格,其中,惠州、广州、珠海市成绩显著。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省“两建”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2014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广东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实施方案》和《2014年广东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细化任务措施,积极开拓创新,狠抓任务落实,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可检验成果的形式,扎实推进“两建”工作。

(一)信用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意见》,发布《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14)》、《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分类规范》和《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编码规范》等标准规范。珠三角各市已基本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并开通信用门户网站,其中,惠州市归集超过2.8亿条信用数据,免费提供信用报告2000多份;广州市公共信息共享平台接入单位89家;珠海市归集近60个部门超过1000种类别信息,将珠海信用网建成为全市对外发布信用信息的综合平台。粤东西北地区的河源、湛江、清远、云浮等市也已开通信用门户网站。信用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各地、各部门在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信用信息应用等方面探索建立相关制度,深圳、惠州、珠海、清远等市出台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珠海市出台了《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诚信岛建设促进办法》,江门市制定了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的办法。各市大力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严格规范行政履职行为,强化政府诚信示范带动作用。揭阳市以中德金属生态城投资信用系统和军埔电子商务征信系统为载体,制定信用信息采集、评级和评选办法,促进相关领域商务诚信建设。信用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市切实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其中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中山等市出台相关文件,建立工作制度,推动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惠州、珠海、东莞、江门、肇庆等市建立红黑榜制度,及时公示守信企业,曝光失信企业信息。

(二)监管工作得到有效强化。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已全部实现“12345”投诉举报平台上线运行,初步建立了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的便民高效的投诉举报体系。佛山市建立了“12345”数据资源中心,广州市 “12345”投诉举报平台与110等紧急类平台实现对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阳江市结合旅游城市特点,打造阳江旅游餐饮放心消费品牌,在阳西县沙扒镇推广旅游餐饮行业“三大平台”和“五个统一”旅游市场监管模式,开通“阳光厨房”监控系统,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基本完成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工作,肇庆市新组建区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3个,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2个,增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37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市、县、镇、村的四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金融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全省已有17个地级以上市签订了金融稳定与监管协调合作备忘录,建立了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深圳市在前海建设“深圳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区”,创立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并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云浮市加强农村金融信贷管理,建成信用村841个,郁南县被中国人民银行认定为“全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

(三)体制机制改革步伐加快。全省基本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新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69项,制定并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公开46个省直单位694项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布首批11个省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珠海市行政审批事项压缩率达到56%,提前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减少40%的目标。佛山市公布实施“政府行政职权清单”,在全市推广“三项清单”管理模式。清远市公布第一批“三项清单”,涉及17个行业1145项投资事项,明确了7个部门1182项权责事项和41个部门211项监管事项。商事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制定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4〕2号)和《广东省全面推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粤改办发〔2014〕6号),全面推进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简化住所登记手续,推行先照后证,强化信用监管。2014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130.6万户,其中各类企业49.9万户,同比分别增长17.9%和41.4%。深圳市率先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商事登记,顺德等地探索实行“多证联办”,广州市建立实行市场主体信息推送及监管部门认领制度,东莞市制定了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实施办法。

(四)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2014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结合“六大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制假售假行为,共立案11280宗,同比增长173%;破案10334宗,同比增长212%;抓获嫌疑人16108人,涉案价值约 220亿元。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政府均与省打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订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打击工作责任。汕尾市以突破大案要案为重点,在陆丰市深入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捣毁大量制假售假窝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摘掉了“全省打假警示区域”帽子。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主体许可经营项目监管清单和市场主体住所或经营场所许可监管清单的通知》(粤府函〔2014〕283号)要求,科学划分和厘清各部门治理职责,强化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江门等市出台了强化后续监管的文件,实现了登记许可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存在问题

从此次考核情况看,部分地区和部门的“两建”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一是体系建设开展不平衡,统筹协调和部门协作不够畅顺,专责小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缺少调研和对基层的工作指导,个别地区存在工作任务“牵头单位热、配合部门冷”的情况;二是体制机制创新力度不够,个别地方和部门仍存在“等靠要”思想,主动创新的积极性不高,未将体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工作力度不够大,工作措施不够实;三是对完善后续监管工作机制不够重视,省、市两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尚未建成,难以发挥监管合力;四是部分重点工作成效不明显,个别地市对省政府明确要求的重点工作任务不够重视,未能按照省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下一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坚持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同步建设、相互促进。一要把实施《广东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实施方案》和《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作为工作重点予以大力推进,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工作导向,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建设。二要重点强化后续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信用监管;继续加快建设省、市两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综合利用,形成协同监管合力。三要进一步完善“1234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依托平台建立投诉举报网站和应急指挥处理机制。排名靠后的单位要切实提高工作水平,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推动“两建”工作上新台阶。

附件:2014年度各地级以上市“两建”工作考核评分表

省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