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河源市概况及优惠政策

编辑:澄海商会 来源:澄海商会 发布日期:2014-09-10

河源市

一、河源高新技术开发区

   (一)基本情况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河源高新区”)位于河源市区南部、东江河畔,于20036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总控制面积50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建设面积15平方公里,是河源市工业发展的主战场和城市副中心。

1.区位优越、交通便利。河源高新区位于河源市区南部,离市中心10公里,距广州170公里、深圳150公里、香港200公里,已融入珠三角“两小时经济生活圈”;京九铁路、粤赣高速、205国道贯穿全区,区内设有客运站、货运站和高速公路出入口,区位优越,交通便利。

2.规划科学、配套完善。河源高新区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益经营”的园区开发策略,科学规划工业、商业、居住、休闲等功能区,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排污等市政配套设施完善,金融、教育、医疗、公共交通、通讯、体育、文化、大型商场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齐全,建成了国家通讯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一批重点产业配套项目。

3.政策优惠、服务高效。河源高新区管委会坚持以诚招商、以信安商,努力打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企业提供全省最优惠的工业地价、电价和水价;实行“只收税不收行政规费”的优惠政策(不含国家规定收取的税费);对22项行政事业规费实行免收,对16项有偿及技术服务收费实行减半征收;为企业提供“保姆式”的优质高效的服务,营造“赚钱多、麻烦少、身体好”投资环境。

4.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河源市是广东省生态屏障和重要水源地,森林覆盖率达70.5%,拥有一流的空气、一流的水质,最适宜人类居住。河源高新区以“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为发展理念,以建设生态园区为目标,坚持把环保作为园区建设的生命线。对引进的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和“三同时”制度,先后拒绝了350多个总投资400多亿元的有污染项目入园,在全省30多个转移工业园区中第一个建成了日处理能力达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100%,固废处置率达100%,成功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5.工业新城、产业突出。7年多来,河源高新区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依托河源良好的区位、生态、资源、后发等优势,实施反梯度发展战略,积极承接珠三角和海外产业转移,着力引进“高技术、高成长、高效益、污染少、能耗少、占地少”的“三高三少”项目,努力培育“新电子、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产业,开发建设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河源高新区共引进工业项目156个,总投资560多亿元。201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00.3亿元,同比增长62%,占全市的25%;工业增加值48.9亿元,同比增长54%,占全市的24.2%;税收5.7亿元,同比增长17.6%,占全市的11.5%;外贸出口9.44亿美元,同比增长10.5%,占全市的51%。已形成了以手机为主的电子信息、以模具为主的机械制造两大主导产业(2009年两大主导产业产值占全区工业产值的62.4%,税收占全区工业税收57.46%)和食品饮料、服装制造、五金塑胶三大特色产业。经过7年多的开发建设,河源高新区已打造成为了“广东省手机生产基地”和全球四大模具机械制造中心之一。

6.后劲充足、潜力无限。河源高新区目前是全省建设速度最快、配套设施最完善、产业集聚度最高、效益最好的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2010年跻身成为全国“十大最具发展潜力开发区”;区内的中山(河源)产业转移园是全省首批“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连续两次竞得广东省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共10亿元。2009年,北京汉能集团落户,斥资210亿元打造薄膜太阳能电池研发制造基地,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20107月,深圳中兴通讯正式签约落户,计划投资100亿元建设一个面向华东和海外的生产研发培训基地。这两个大项目的落户,正在产生巨大的带动效应,大量新电子、新能源项目将纷纷抢滩河源高新区,推动河源高新区发展迈上新台阶。

今后,河源高新区将大力发展“四新”产业,创建低碳经济示范园区,打造环珠三角新兴产业集聚地,不断提升园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向着国家级高新区的目标迈进。

   (二)优惠政策

优惠项目

优惠措施

文件依据

技术改造扶持

1.      对外来投资工业企业纳税大户的技改项目,由政府给予专项补贴。

2.      对落户我市的移动通讯企业,自投产之日起,第一年按当年缴纳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部分的50%计算,第二年至第四年,按上年缴纳基数,超出部分按50%计算,由本级财政补助给企业作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

1.    《河源市鼓励外来投资若干规定》

2.    《关于鼓励移动通讯系统终端产品生产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土地价格

市高新区对移动通讯企业优先安排工业用地并视企业规模和效益、建设周期等情况在价格上给予优惠。对已有手机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可按高新区指导价格给予50%以内的优惠,未取得手机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可按高新区指导价格给予20%以内的优惠。

科技研发

对落户移动通讯企业设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流动站并正常运转的,给予补助。经审核认定为国家级的中心,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由本级财政每年补助100万元给该中心;经审核认定为省级的中心,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由本级财政每年补助50万元给该中心;对同时获得国家、省级中心的,按最高档次给予补助,不作重复补助。经认定(批准)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由本级财政一次性补助30万元给该站用于奖励进站工作的博士后。

水电费优惠

供水、供电、电信部门和开发单位负责将公用水电电信管网铺设到工厂用地边缘(企业专用管线除外),并优先安装用水、用电和通讯设施。同时,对大工业用电和工业用水实行价格优惠。

行政服务

1.    对投资兴办工业项目实行免收本级政府的部分行政规费,并对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优惠。

2.    提供“一门式”对外受理报批业务服务。市、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相关业务窗口,为国内外投资者投资置业办理各种证照和手续。

3.    提供“一条龙”办事服务。市、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办理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发证、登记和年审等业务,对新上投资项目,实行“一条龙”办事和“并联审批”服务。凡是符合产业政策、材料齐全的项目,在市或县级审批权限内,3个工作日内办毕有关手续。

4.    提供“一个口”收费服务。外来投资企业需缴交的有关费用,在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内的银行窗口缴交,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直接向外来投资者或外来投资企业收费。

5.    提供“保姆式”跟踪服务。市、县区外经贸局分别负责牵头协调处理市直、县区外来投资项目的政策咨询、初步选址、项目谈判等前期工作。对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内立项的项目,由园区管委会负责该项目从筹建到建成投产后的全程跟踪服务工作;对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外立项的项目,按照“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由引进单位负责该项目的全程跟踪服务工作。

6.    外来投资者及其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需要将本人和直系亲属户口迁入本市的,公安部门给予优先办理,其子女入学、入园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对在本市外来投资企业务工满5年的非本市户口人员,其子女入学、入园给予照顾。

二、紫金经济开发试验区

   (一)基本情况

紫金经济开发试验区(以下简称紫金开发区)于19921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开发规划控制面积30平方公里,首期开发10平方公里,2006年经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年第8号)更名为广东紫金经济开发区,核准面积2.11平方公里,目前已征用土地面积2.11平方公里,基础设施投入1.12亿元,已落户园区企业28家,已投产23家,合同投资总额14.8亿元。园区主要发展眼镜光学、电子、五金制造等产业,重点打造亚洲最大眼镜制造基地。目前,已形成两大眼镜生产基地:一是2003年香港汇川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办的新泰工业园,2006年开始投产,有工人2000多人,年产值4亿多元,该园区将进一步增资扩产,计划引资9个眼镜相关配件公司落户生产。二是香港雅视光学集团兴办的汇骏光学城,占地40万平方米,投资2.3亿元,在光学城内已成立汇龙眼镜五金配件(河源)有限公司,是多元化的光学眼镜产业制造基地,该基地首期将接纳5000多人,厂房和各项配套设施已全面完善,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可望今年底明年初投产。该基地全部建成投产后,可年生产各类眼镜1000万副以上,年产值20亿元以上。园区的近期目标是打造成亚洲最大的眼镜生产基地,产品最优的眼镜专业镇。

   (二)优惠政策

优惠项目

优惠措施

文件依据

技术改造扶持

对外来投资工业企业纳税大户的技改项目,由政府给予专项补贴。

1.    《河源市鼓励外来投资若干规定》

2.    《紫金县鼓励外来投资若干规定》

水电费优惠

供水、供电、电信部门和开发单位负责将公用水电电信管网铺设到工厂用地边缘(企业专用管线除外),并优先安装用水、用电和通讯设施。同时,对大工业用电和工业用水实行价格优惠。

行政服务

1.    对投资兴办工业项目实行免收本级政府的部分行政规费,并对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优惠。

2.    提供“一门式”对外受理报批业务服务。市、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相关业务窗口,为国内外投资者投资置业办理各种证照和手续。

3.    提供“一条龙”办事服务。市、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办理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发证、登记和年审等业务,对新上投资项目,实行“一条龙”办事和“并联审批”服务。凡是符合产业政策、材料齐全的项目,在市或县级审批权限内,3个工作日内办毕有关手续。

4.    提供“一个口”收费服务。外来投资企业需缴交的有关费用,在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内的银行窗口缴交,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直接向外来投资者或外来投资企业收费。

5.    提供“保姆式”跟踪服务。市、县区外经贸局分别负责牵头协调处理市直、县区外来投资项目的政策咨询、初步选址、项目谈判等前期工作。对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内立项的项目,由园区管委会负责该项目从筹建到建成投产后的全程跟踪服务工作;对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外立项的项目,按照“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由引进单位负责该项目的全程跟踪服务工作。

6.    外来投资者及其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需要将本人和直系亲属户口迁入本市的,公安部门给予优先办理,其子女入学、入园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对在本市外来投资企业务工满5年的非本市户口人员,其子女入学、入园给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