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湛江市概况及优惠政策

编辑:澄海商会 来源:澄海商会 发布日期:2014-09-10

湛江市

一、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基本情况

省级湛江高新区依托国家级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由位于市区中心的产业提升区和位于东海岛的产业拓展区两部分构成,规划面积19.2平方公里,符合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园区特点明显,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度全市最高:高新企业数占全市的29%;高新技术产品总产值占全市的26%;高新产品增加值占全市的27%;高新产品出口额占全市69%;高新产品利税占全市的20%。园区自主创新能力全市最强: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占全市比例的23.3%;科技型工业企业占全区规模工业企业的70%;近几年来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49.5%,授权量年均增长63.4%,高于比全市同期增长比例。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科学、特色明显:园区的提升区经过25年的建设,基础设施配套,交通、能源、通讯条件完善,不仅成为湛江市的中心城区,在对外开放和投资环境也最具优势,以冠豪高新、包装材料、双林医药、国联水产、恒立电子等高新技术企业为龙头,形成了特种纸、新材料、生物医药、海洋高新技术、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体系,产业基础扎实;拓展区经过4年的开发建设,目前土地征用和平整已基本完成,道路、水、电和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已动工建设,一批高新技术项目已落户建设,发展前景广阔。

省级湛江高新区坚持科技引领、集约发展、环境优良的产业导向,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规格管理。园区规划围绕构建现代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两轮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进行,在提升区中重点对原有产业进行提升,把一批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搬迁出去,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海洋高新技术和科技服务产业;拓展区依托广钢环保迁建、广东中科炼化一体化两大项目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入园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环评报告已通过国家环保部的评审,园区充分依托钢铁和石化两大产业,着力打造循环经济体系。园区在国家级湛江开发区的基础上组建,实行“一套人马,两个牌子”的管理模式,管理高效、体制优越,能积极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湛江高新区力争五年内工业产值达到60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总产值240亿元;十年内工业总产值120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总产值600亿元。成为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地、产学研合作基地和科技创新基地。

   (二)优惠政策

优惠项目

优惠措施

文件依据

财政扶持

1.    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市级技术开发机构。每年安排一定的科技三项费用进行配套,凡获准建立一家市级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区科技三项经费配套支持5万元;获准建立一家市级工程中心,配套支持10万元;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研发机构,获准建立省级工程中心和省级农业技术创新中心,区科技三项经费配套15万元;获准建立国家级工程中心,配套20万元。建立完善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将研究与开发(R&D)经费与销售收入的比率提高到5%以上,大幅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

2.    落实法律、法规有关增加财政科技投入的各项规定,确保地方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快于全区财政收入增长。保证我区财政科技三项经费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1.5%,全区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3%以上。

1.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区的意见》

2.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创新奖励暂行办法》

科技奖励

1.    根据我区产业发展的特点,支持企业高起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及设备。鼓励企业建立创新基地,承担重大技术装备的吸收创新任务。用于支持技术进步的专项资金,应确定高于10%的比例重点支持引进高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企业用于引进技术吸收与创新的技术开发经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其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以一次或者分次计入成本。

2.    符合条件的区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科技工作者,以及为推动开发区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符合奖励条件的区外和国外科技工作者可申报区技术创新奖。

科技研发

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集成、工艺配套、信息和技术开发等服务。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联合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为行业服务的技术平台,争取成为面向中小企业的行业创新中心。鼓励企业、科研单位和行业协会等创办综合或专业性的科技成果孵化器。

 

 

二、吴川经济开发区

(一)基本情况

广东吴川经济开发区前身是吴川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于199210月成立,1997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20074月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广东吴川经济开发区,审定规划面积为860公顷。开发区成立以来,开发使用土地518公顷,占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的61%。共筹集资金3.5亿元,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开发建设了ABCDE五个各具特色的功能区,分别集中发展一种或同类别的产业,规划用地7930亩:A区位于塘尾分洪河上游西岸,规划用地1200亩,集中发展羽绒及制品业;B区位于塘尾分洪河下游西岸,规划用地1350亩,集中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产品项目;C区位于塘尾分洪河下游东岸,规划用地3080亩,集中发展物资回收再生利用产业和制造业;D区位于大山江街道、博铺街道及覃巴镇交汇处,规划用地1500亩,集中发展鞋业和塑料制品产业;E区位于325国道大山江街道与覃巴镇交汇处,规划用地800亩,集中发展电力器材、家用电器等产业。建起硬底化园区道路28公里,对已建成道路全部实现立体绿化,绿化面积10万平方米,园区路灯、水、电、通讯、电视等各项配套设施齐全,极大地改善了开发区形象,增强了开发区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同时,开发区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建设完善;并建立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吸引更多客商前来投资置业。目前,区内全部投产企业共有3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5家),市“羽绒之乡”9个功勋企业,其中落户开发区的就有6家,这6家企业都是市的纳税大户。区内初步形成羽绒制品、服装、塑料制品、水产、饲料、纸浆模塑制品、废旧物资回收再生利用、电力器材和家用电器等重点行业,产业聚集效应明显。2010年度实现工业产值14.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6%;完成工业增加值3.39亿元,增长31%;实现税收3719 万元,增长31.4%;解决就业3136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优惠政策

优惠项目

优惠措施

文件依据

土地使用

在工业园区兴办企业所需的土地由园区管理公司“三通一平”后,按企业规模大小统一提供。属租凭土地的,按租凭总面积计算,每月租金为1/平方米,并每3年根据物价指数的变化情况作相应的调整,租赁期限为350年;属购买土地使用权办工业企业的,价款按当地当年同类地价优惠20%

《吴川市工业园投资优惠办法》

费用减免

1.    厂房报建的各项规费按50%收取,其中市政配套费全免;

2.    免收用电报装贴费;

3.    对安装自来水的设计、工程勘察,自来水设施负荷、表后给水工程审查、测验等各项费用按标准的50%收取。

4.    自开业之日起3年内,属市本级所得的行政性规费免收,事业性规费按30%收取;自第4年起按规费的最低标准收取。但社会保险金除外。

行政服务

市政府从工商、公安、国土、税务、劳动、环保、计生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企业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对工业园区内企业的管理,提供优质服务,代办各种证照,代收各项规费,市直各部门不准直接向工业园区内企业收费,各项行政性管理检查必须会同企业管理服务中心一起进行。

三、麻章积极开发区

(一)基本情况

    1.园区发展概况

1997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麻章经济开发区,核定规划面积8.86平方公里;20037月,经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麻章经济开发区内设立麻章工业园,规划建设面积13000亩,由三佰洋工业区、后湾工业区、太和工业区组成,是湛江市重点规划建设的三大新兴工业园之一。多年来,我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优化园区投资环境,狠抓招商引资,努力构建和谐园区,有效促进了麻章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目前,园区建成农海产品加工区、高科技产业区、包装业区、食品医药区、机械加工业区、仓储运输业区等六大功能区,入园企业192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75家,投资总额超60亿元,产值超亿元企业有12家;每年完成的工业产值占全区工业总产值80%以上,税收约占全区65%左右。随着湛江新一轮大发展,麻章工业园在承接东海岛钢铁、中科炼化以及太平林浆纸产业配套上优势凸显,将成为湛江市发展工业、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基地。

2.园区管理

按照“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模式,麻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为负责麻章工业园区日常的规划、投资、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等工作。管委会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国土部、规划局、工程部、招商部和项目服务中心等6个部门。现有专职管理人员41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 10人,占 24.4%;大专学历15人,占36.6% ;其他学历16,39%。管委会各部门职能划分明晰,责任明确,为入园企业提供“一站式”、“一条龙”全程服务,帮助园区内企业解决项目入驻、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并按要求依时上报园区有关情况、统计数据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所有入园企业均手续完备、证照齐全,守法经营。

3.园区经济和社会效益

1)园区经济效益稳步增长。2010年,工业园区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28.1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2.8%,占全区工业增加值的72.1%;园区主导产业(水产品加工和饲料加工行业)完成工业总产值46.78亿元,占全园区工业总产值的51.5%。园区企业第四季度实现税收6680万元(国税4939万元,地税1741万元),与去年同期5121万元相比增长30.44%,占全区税收总额64.5%。园区20101-4季度累计创造税收2.10亿元(国税1.62亿元,地税0.48亿元), 与去年1.60亿元相比增长31.25%,占全区税收总额64.36%。明年还将有南亚郦都地产、半岛水产设备等一批企业陆续建成投产,园区的经济效益越来越好。

2)园区社会效益日益显著。2010年第四季度止,工业园区用工总数35700人,其中:吸纳农村劳动力31670人,占园区用工总数的88.71%;吸纳高级技术人员550人,占园区用工总数的1.54%;吸纳大专以上人员3480人,占园区用工总数的9.75%。工业园区本地就业人数24950,占园区总就业人数69.89%。通过有效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麻章工业园已成为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以及实现工业城市化、现代化的主要助推器。

麻章工业园的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发展过程中仍然碰到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园区工业总产值只有90亿元,规模不大,经济总量还很小;二是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高新技术产业不多;三是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四是征地拆迁难、土地储备及用地指标不足、发展资金紧缺。这几方面原因已经成为园区发展的“瓶颈”,严重制约了园区加快发展的步伐。

当前,麻章正面临湛江市新一轮大发展的良好机遇,我区将全力实施“工业立区、商贸兴区、生态建区”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打造“四区”(生态型城区、新型工业区、城郊休闲旅游区、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四基地”(钢铁产业配套基地、林浆纸产业以及配套基地、农海产品加工产业基地、花卉产业基地)的要求,不断加大工业园区建设资金投入和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工业园区的载体作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做大做强工业经济,着力建设现代化新型工业城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实现新跨越。

   (二)优惠政策

优惠项目

优惠措施

文件依据

土地使用

1.    麻章经济开发试验区工业区内的工业用地(五通一平后)的出让土地基本价为22.4万元/亩。

2.    对投资规模大、税率高及社会效益好的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一厂一策、一厂一议的办法,享受特殊的优惠待遇。

《麻章区招商引资优惠办法》

税收奖励

1.    企业投资后依法纳税,区财政按以下规定给予促产奖励:从企业投产之日起三年内,对每年创造的税收属区本级所得部分(指增值税、所得税地方所得,下同)达到50万元至200万元的企业,按区本级所得部分的10%给予奖励;达到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区本级所得部分的15%给予奖励。

2.    企业出口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经区财政部门审定,返还所得税属区本级分成的5%给企业。

3.    对省内首家生产的发明专利产品和国家级新产品在三年内,实用新型产品和省级新产品在二年内新增的所得税属区财政分成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返还给企业,对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返还给企业。

户口政策

外来投资者享受本地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其家属及子女经申请,可准许其转为麻章区的常住户口。

行政服务

1.    对来麻章投资兴办的企业,提供全程优质服务,由区招商局专人代办有关证件和手续。

2.    投资企业,从立项审批到建成,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均按市人民政府审定的《收费手册》收取。凡规定有幅度的收费项目,按最低标准收取。部分收费能减免则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