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肇庆市概况及优惠政策

编辑:澄海商会 来源:澄海商会 发布日期:2014-09-10

肇庆市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基本情况

肇庆高新区设立于1998年,2002年上半年迁园到大旺正式挂牌运作,20047月被省政府确定为广东省吸收外资重点工业园区和广东省山区吸收外资示范区;20088月一举竞得广东省首批示范性产业转移园;20109月成功升级为国家高新区。

1.发展优势

1)区位优势突出,交通方便快捷。肇庆国家高新区位于珠三角中心区,肇庆市最东端,与佛山市三水区一河之隔,东距广州市区50公里,西到肇庆市区45公里,属广佛肇半小时经济生活圈范围。321国道、二广高速公路、珠三角外环高速公路、广茂铁路、广佛肇城际轨道等多条主干道路贯区而过,到广州白云机场仅需30分钟车程,2000吨级集装箱码头即将投入使用,水路运输通过北江和西江航线通达世界各地,形成了水、陆、空立体式、多元化的黄金交通网络。

2)土地资源丰富,基础配套完善。肇庆国家高新区所在地大旺总面积98平方公里,全部为国有土地,不需向农民征地,地势平坦开阔,易于连片开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视察时高度赞誉:“这次我们看的大旺开发区,面积98平方公里,全是国有土地,我跑了14个市,还是第一次看到有这么好的用地条件。”园区自然环境优美,生态保护良好,是省内生态环保最好的工业园之一;通过国际招投标聘请多家国际级专业机构高起点编制规划,形成了中心服务区、金属新材料产业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区、电子信息产业区、生物医药产业区、物流及综合保税区、产学研配套区等“一中心六区域”的空间布局;投入50多亿元,大力推进以交通、电力、水利、环保、通信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和社会配套建设,全力打造国际一流水平的现代工业城。目前,区内道路、供电、供水、供气、码头等基础设施齐备,五星级酒店、大型商场、休闲公园、医院、学校等社会配套完善。

3)管理架构精简,服务优质高效。肇庆国家高新区管理架构精简,设立了“一站式”行政服务中心,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一个窗口”办事制度和“一条龙”、“保姆式”的全程贴身服务。积极倡导“让投资者发财,促我们发展”的理念,形成了“企业有困难,我们马上帮”的政务环境和“亲商、安商、富商”的社会氛围,设立了融资服务中心、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信用担保公司和归国留学人员创业园,为外来投资者创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

4)省市大力支持,投资政策优惠。肇庆国家高新区是广东省吸收外资重点工业园区、广东省山区吸收外资示范区、广东省首批示范性产业转移园,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两年半的时间里五次视察园区,寄望肇庆高新区尽快实现年产值5000亿元、打造成为全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园的典范。肇庆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支持高新区加快发展。目前,园区土地出让、用电、用水、用工等价格优惠合理,免除事权范围内一切行政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减半收取,并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企业上市、争创品牌、产品内销等给予政策扶持和奖励,全力支持入园企业做大做强。

2.发展成效

近年来,肇庆高新区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狠抓招商引资,全力加快现代化工业城建设,经济社会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2010年,全区实现GDP、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均接近或超过40%,总量分别达81.3亿元、361.83亿元、56.57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近60%,总量达8.36亿元。招商引资成效尤其显著,2010年全区实际利用外资3.13亿美元,占肇庆市总量的三分之一,在全省国家级开发区中名列前茅。至目前为止,全区已累计引进各类工业企业600多家,其中已投产近300家;合同外资70多亿美元,实际吸收外资30多亿美元,吸收内资1000亿元;吸引了世界500强企业韩国现代集团、韩国SK集团、中国国电集团、美国财富500强企业美国LP集团、亚洲最大的铝材生产商亚洲铝业集团、亚洲最大的中医药企业中恒集团、全球三大铝银浆生产商之一日本东洋铝业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初步形成了金属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四大主导产业,成为了肇庆乃至广东经济发展的一颗耀眼新星。

3.发展目标

下阶段,肇庆国家高新区将走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体、第三产业和社会公共事业配套的发展路子,一手抓大项目引进,一手抓城市化推进,全力打造全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园的典范,加快建设年产值5000亿元、创新型的国家高新区和能够代表广东科学发展成果的现代工业城。

   (二)优惠政策

优惠项目

优惠措施

文件依据

财政扶持

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区财政预算中按年度财政收入3%的比例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中1%用于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贴息补助,2%用于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降耗、争创名(品)牌、参加展会等,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相应数额的资金奖励。

1.    《肇庆高新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扶持(试行)办法》

2.    《肇庆高新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土地价格

高新技术企业建设用地,其注册资金在500万美元以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在区基准地价的基础上优惠10%,注册资金在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的,优惠20%。特殊项目一事一议,实行更优惠的土地政策。

融资优惠

1.    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作用。金融机构要落实好国家已出台的金融支持政策,促使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快速增长;简化中小企业贷款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优先安排信贷资金,重点满足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流动资金需要;对暂时无法按时偿还贷款的成长性好、讲信用的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适当放宽还贷时间。

2.    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抓住国家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契机,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区内优质企业,大力推介“千百亿”技术改造项目导向计划、“千百亿”名牌培育工程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等重点项目,争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帮助企业稳定发展。

3.    培育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引进境内外信用担保机构,形成政策性和商业性相结合的融资担保体系。商业性担保机构在为区内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时发生亏损的,由区财政按相应亏损额度10%予以补贴(具体操作另行规定)。

4.    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全面落实《肇庆高新区关于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地方经济的实施办法》,完善操作细则,对拟上市企业在土地使用、用电保障、税费优惠、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扶持。

科研资助

1.    鼓励企业和个人在区内兴办民营科技孵化器,对验收合格并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

2.    孵化基地内的在孵企业,自入驻之日起三年内所发生的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地方所得留成部分,由科技三项资金予以全额奖励;

3.    孵化毕业企业,在区内择址发展的,三年内新增税收地方所得留成部分,由科技三项资金按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给予奖励。

名优企业奖励

1.    企业获得国家、省专利奖励,以及被授予驰名或著名商标的,经企业申请可以从区科技扶持基金中获得奖励。其中获国家级专利奖励的奖10万元,获省级专利奖励的奖5万元,被授予驰名商标的奖10万元,被授予著名商标的奖5万元。

2.    鼓励和支持区内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经认定的,将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人才奖励

1.    对进驻经省级以上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的博士,区财政每年给予每人补助研发经费1万元。

2.    对带研究成果、项目到我区实施转化的高端人才,或为企业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经个人申请可以一次性从区科技扶持基金中获得310万元的奖励。

3.    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经区科技局核定,可向区公安分局申请办理本人及家属在本区落户的手续,其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优先给予学位。

行政服务

1.    加快审批时限。对企业前来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建筑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的,自正式受理后,资料完备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列入区重点项目的,给予开辟绿色通道,实施特事特办,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

2.    简化办事程序。建立“一站式”服务制度,企业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建筑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业务均在“一个窗口”完成;建立联合验收制度,项目竣工后由原来项目规划、质量安全分开验收,改为规划、质量安全同步联合验收。

3.    主动服务企业。成立技术小组,深入施工现场为企业解决施工技术难题;成立联合验收小组,加快对竣工项目的验收备案工作;对园区内已建成并手续完备的厂房(除土地使用权证外)可予以办理房产证书,并协助企业做好房屋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