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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性行业协会2013年年度检查事项的通知

编辑:澄海商会 来源:澄海商会 发布日期:2014-04-17

粤民函﹝2014﹞4号


  各全省性行业协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有关规定,我厅对全省性行业协会实施2013年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凡在2013630日前经我厅核准登记的行业协会,均须参加2013年年度检查。

  二、报送材料。《行业协会年度检查报告书》(编号:A020,一式两份)、《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符合参加年检条件的行业协会请自行登录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http://www.gdnpo.gov.cn),在表格下载行业协会栏目中下载《行业协会年度检查报告书》,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并打印成纸质文本,内容填写不下的可附页。

  三、时间程序。今年年度检查初审工作仍委托给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办理,以上材料须于2014331日前送交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接受初审后,由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转交我厅审定。

  我厅将根据需要,必要时可以对有重大财务问题的行业协会主动开展财务审计;可以要求行业协会公开年检相关信息;也可以采取随机抽检的方式,对行业协会开展实地年检。

  四、年检结论。分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年检不合格

  (一)行业协会在2013年度遵守行业协会登记管理法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规范运作,活动正常,发挥作用良好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

  (二)行业协会有违反行业协会登记管理规定和行业协会章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三)逾期未接受年检,或者已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成立必备条件的,确定为年检不合格。

  五、年检公告。年检结果由我厅在《南方日报》或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公告。

  六、问题咨询。


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西侧六楼。联系电话:83341397,联系人:王洁珊。





   广东省民政厅
   2014年1月3